建設部頒發的施工企業實行工法制度的試行管理辦法對工法的審定、考核和管理已有原則的規定。
(1)
活動房施工工法的等級。工法分國家級、?。ú浚┘壓推髽I級三個等級,分別由建設部、地方或部門、企業三個層次進行管理。工法關鍵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適用性強,有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為國家級工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區組織專家進行審定、確認;其關鍵技術達到地區、部門先進水平的,適用性較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為?。ú浚┘壒し?,由地區、部門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審定和確認;其關鍵技術達到本企業先進水平,有推廣應用價值的為企業級工法,由企業自行組織審定。
(2)
活動房施工工法的申報、審定、確認和管理,一律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進行層層選拔,企業的工法是整個級別工法的基礎。
(3)
活動房施工工法是指導施工企業進行施工生產和管理的一種規范化文件,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令后企業的技術標準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工法屬于企業高層次的技術標準,為活動房項目或工程技術人員服務,用于指導工程施工和管理,而工藝標準(操作規程、工藝卡、作業要領書)主要用于工程技術人員向工人班組或分包單位作技術交底。
(4)建立
活動房施工工法考核制度。對企業實行工法制度,建立考核制度是必要的,以此推動企業的技術進步。
(5)
活動房施工工法的獎勵。應本著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對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工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或職工進行獎勵,其個人事跡應記人檔案,作為考核、晉升、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